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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像管理卷烟一样管理电子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8

 

 “电子烟不是烟”,抱着这种心态,很多人从抽吸卷烟转向使用电子烟。事实上,电子烟并非像其标榜的那样无害,同样含有尼古丁和其他有害物质。在卷烟监管较为完善的情况下,电子烟甚至已成为诸多青少年的“第一口烟”。

今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通告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上述禁令发布后,并未完全阻断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渠道,而社会对于电子烟的认识误区同样没有得到有效更正。相关专家认为,应该用管理卷烟的力度对电子烟市场进行管理,对电子烟生产企业、线上线下售卖渠道、吸食场所等强化全面监管,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电子烟、合理使用电子烟。

电子烟对健康有害

从普通卷烟转向使用电子烟,在“烟民”张先生看来,这是“科技的进步”。“电子烟虽然和卷烟外观挺像,但原理完全不一样,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变成蒸汽后,供烟民吸,对身体无害,很多女明星在哺乳期还抽电子烟呢。”张先生说。

在转向电子烟前,张先生着实做了一番功课,不过他看的更多的是电子烟的宣传广告。当被记者问及电子烟为什么没有危害时,张先生说不上来了。

一般来说,电子烟主要由烟油烟液、加热系统、电源和过滤嘴组成,通过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由于没有燃烧烟丝的过程,电子烟商家常以“去焦油,对身体无害”“替代真烟”等营销口号吸引消费者。但是,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中烟油烟液中同样含有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

事实上,尽管电子烟中释放出的不是烟雾而是看似无害的水蒸气,但这种水蒸气里也含有尼古丁成分,这种有害物质也会进入到人体内。同时,很多电子烟对尼古丁含量的标注也存在很大问题,往往实际含量都大于其标注含量,甚至存在偷换概念现象。

没有抽烟习惯的林范辰对烟味极其敏感,当有人在旁边使用电子烟时,她都会闻到一股“焦味”。“这种焦味虽然没有普通香烟的烟雾那么呛得慌,但危害一点也不比香烟少。”林范辰告诉记者,她专门查阅过相关研究材料,一些电子烟释放的气溶胶中的某些金属和甲醛的浓度等于或高于传统卷烟中的浓度,其中还包括某些金属颗粒,比如镍、铬、铅,甚至比传统卷烟产生的二手烟的含量还要高。

此外,电子烟还会产生一些传统卷烟烟气中没有的有毒物质,如乙二醛和甲醛,蒸气或雾对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一些电子烟厂商为了增加吸引力,在烟液里加入添加剂、调味剂,这些物质在加热后是否有害也值得商榷。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健康影响更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内容显示,青少年接触尼古丁可能对大脑发育造成长期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学习障碍和焦虑障碍等,还可能会增加罹患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癌和心血管疾病以及吸烟相关疾病的风险。

禁令难禁网上销售

由于吸烟危害健康已成为社会共识,因此我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烟草广告作出严格限制,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渠道和场所,都明令禁止发布烟草广告。

实践中,由于对电子烟的定性,具体是辅助戒烟产品、医药用品、电子产品、时尚玩品,还是和卷烟一样的烟草制品尚存一些争议,同时没有出台统一规定,因此电子烟没有像烟草一样实行专卖,销售管理非常混乱。对于电子烟广告的监管,并未像监管普通烟草广告般严格,致使一些电子烟广告仍在打着“擦边球”,标榜时尚、自称健康、易于购买。

前不久召开的第二十届全国控烟学术研讨会公布,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约在1000万,使用电子烟的人群主要以年轻人为主,15至24岁年龄组的使用率最高,获得电子烟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比例占到了45.4%。由于网上下单的便捷渠道,电子烟已成为诸多青少年的“第一口烟”。

正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记者发现,禁令发布后,虽然在一些主要电商平台上,电子烟已下架,但不少品牌的电子烟销售、广告改头换面,依然以微商、二手交易、“暗号”购买等形式存在,一些电子烟广告也在互联网上传播。记者在微博和某知名二手交易平台上,均看到兜售电子烟的信息。

逐渐列入烟草监管

“先生,不好意思,这里不准吸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自助餐厅,当听到服务员的劝阻后,一位男性顾客掐灭手里的香烟,从包里掏出电子烟开始使用。服务员动动嘴唇还想说些什么,这位顾客扬了扬电子烟抢白道:“这是电子烟,不是烟。”

服务员小闵向记者讲述了她遇到的这个难题。“我们餐厅明确标注不准吸烟,可是很多人都认为吸电子烟不是吸烟。但是有人吸电子烟的时候,旁边的顾客也能闻到烟味啊。”小闵说,他们在劝阻顾客时经常遇到这一难题,对此他们也无可奈何。

可喜的是,今后小闵再劝阻顾客使用电子烟的话,很有可能变的有法可依。河北省多地新近出台的控烟立法中,已经明确将电子烟作为烟草制品列为严控对象。

《秦皇岛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在这部目前国内较为严格的地方控烟立法中,禁止吸烟的场所国内最全,除公共场所外,在车站站台、浴场沙滩也全面禁止吸烟。其中对烟草制品的描述中,明确列入“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和电子非尼古丁传送系统”,即电子烟。

《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也明确“本条例所称吸烟,是指吸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等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类烟制品”。

据了解,在河北,除已于2014年就出台《唐山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的唐山市外,石家庄市也在积极推进控烟修法工作,邯郸市也将于2020年加入无烟城市行列。

记者注意到,上述秦皇岛、张家口两市的控烟条例中,对于在禁烟区吸烟的个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管理者、经营者,都规定了相关罚则。

不少专家呼吁,在禁烟控烟方面,尤其是电子烟监管上,相关法规一定要对违法责任主体和处罚标准、处罚机制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同时还应出台电子烟国家标准,对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要求,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将电子烟生产和销售纳入行政许可范围,未经过评估符合标准及未获得行政许可之前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