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5
近期,杭州建新小学给全校学生发了一份《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协议书》。条款中既要求家长监督孩子,如“每周日19:00至周五17:00,未经家长许可,不得接触任何电子产品(包括电视)”,也要求家长约束自己,如“在孩子做作业期间,家长不得在同一空间播放电视或玩手机干扰孩子”。这个举措引起了家长们的热烈讨论,究竟要不要和孩子签电子产品使用协议呢?来看看广州的家长和老师怎么看?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古晓彤 温倩茵 蔡晓素 实习记者 吴美芬
使用电子产品有条件:
无规矩不成方圆
在采访中,几乎90%的家长都认为,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是有条件的,不过几乎100%的家长并没有和孩子签正式的书面协议,大多是口头规定。
铁一小学学生家长刘女士表示,在家设定了明确的使用电子产品的规则,包括电子手表的佩戴按老师要求,只有周六日和节假日才可以佩戴;在家周末才能看电视,而且只能看半个小时等规定;不仅如此,家长也是遵守规则的一员,回家后没有急事基本不看手机,跟孩子一同养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的习惯,树立榜样。“小孩子毕竟自我克制力低,有些情况下会玩其他小孩的电子产品或者老人的电子产品。”故此,她认为制定这类规定还是很有必要的,在孩子使用电子产品起到一定的管制作用。
番禺区林女士的儿子正读小学二年级,她有规定儿子每天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和时长,比如儿子每天放学做完作业后,可以使用一个小时的ipad,用于观看动画片或者玩一些智力游戏。此外,要使用长辈手机时,必须告知父母征得同意之后才能使用。“电子产品本是好的,如何合理使用才是关键,规定孩子的使用时间,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孩子使用过度,对视力造成伤害,一方面是避免孩子接触一些不良信息,影响孩子学业和健康成长。”林女士告诉记者。
家住番禺的陈先生表示,他6岁的儿子特别喜欢玩手机,每天外婆负责接他放学,一回家就嚷嚷着玩手机,外婆宠溺他一般都会应允他玩。“他认识的字不是很多,但玩起游戏来却很溜,一玩就停不下来,谁叫他都不理不睬。”陈先生说,他和太太也曾想出“有偿玩手机”的方法来限制孩子,就是完成规定的家务活,而且父母检查后通过了,才能拿手机玩,而且挺有效果的,他儿子为了玩手机变得勤快多了,也学会了很多种家务活。
“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不立规矩,你惩罚和拒绝他时可能会不接受,容易撒泼哭闹、胡搅蛮缠,而事先的约定比事后的惩罚效果会更好。”
要签协议:更重要的是约束家长
采访中,各位爸爸几乎都赞同家长与孩子签订电子产品使用的协议这一做法。
越秀区李先生表示,如今,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存在电子产品使用过度的情况。家长和孩子签订电子产品使用的协议既是对孩子的约束,也是对家长鞭策。
很多家长经常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孩子很容易好奇,久而久之就把孩子的注意力引到手机上。通过签订协议,规定家长、孩子每天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场合和时间,促使增加家长陪伴孩子的时间,以此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引导孩子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控制手机娱乐时间,养成良好的手机上网习惯。
番禺区石碁中心小学家长梁先生和李先生看法相同,认为重点在于“要求家长约束自己”。他以自己的儿子为例:“我儿子4岁前,我们家都是采用‘围堵’的方式把孩子跟手机隔离开,大人尽量不在他面前玩手机,一旦发现他拿着手机玩就抢回去。后来发现这只会激化孩子的好奇心,让孩子对手机的兴趣更浓厚,逮住机会就围观和抢着去玩一通,更容易沉迷其中。”梁先生认为,现实中,其实很多家长一边要求孩子不玩手机,另一边却是自己抱着手机“无法自拔”,只有“言传”而没有“身教”,孩子是不会听父母话的,而且孩子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越不让他玩,他偏要玩,所以孩子就是家长的一面镜子。
梁先生表示,如果父母有足够的陪伴或者其他更有意思的玩具和游戏,手机并不是他们首选的玩具。他说,为了不让自己孩子沉迷手机,他和太太每天晚上都会轮流陪孩子玩半个小时亲子游戏、讲故事等等,这些都能成为孩子消磨时间、满足好奇心的替代品。
不签协议:
自觉性比协议更重要
谈及要不要和孩子签订电子产品使用的协议时,大多妈妈都不太同意。
刘女士一口否决,她认为小学阶段的孩子还处于需要监护人全方位监管的阶段,关键在于家长要监督其养成好的使用习惯,而不是靠双方签订所谓的协议。
而二孩妈妈陈女士认为,大人和小孩的自觉性比签协议更重要。陈女士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管制也相对宽松,不会制定相关的强制性监管规定,孩子做完作业是可以玩一下电子产品的,但会控制使用时间。在辅导孩子做作业时,她也不会玩手机,除非有紧要事。
老师:
一味禁止只会适得其反
“在这样一个智能化时代,电子产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让孩子一点也不碰电子产品很难做到,而一味禁止孩子使用也只会适得其反。”在番禺区新桥小学余老师看来,《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协议书》是一个不错的限制孩子和家长使用电子产品、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的方法。
余老师表示,父母的陪伴是电子产品代替不了的,应该将电子产品作为一个促进亲子关系的工具,而不是疏远孩子的“凶器”。
佘老师建议,首先,家长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好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和地点,小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每天不应该超过2个小时,也不能让孩子带手机到学校使用。
其次,家长可以陪伴孩子一起使用电子产品,比如下载一些学习类型的App,通过玩游戏掌握一些知识,既能满足孩子爱玩的好奇心,又能增长见识。
此外,家长应当自律、以身作则,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下班在家不做“低头族”,而是多陪孩子阅读、游戏、锻炼。